為加強我市行政執法監督,拓寬社會各界力量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渠道,切實保障社會公眾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依法履職,不斷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的意見》以及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陽江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相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邀請選聘30名行政執法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具備較強的法治意識,具有與履行行政執法監督員職責相應的法律、政策等方面知識和能力;
(三)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善于聽取人民群眾意見建議,敢于反映情況和提出批評建議,能夠客觀公正地履行監督員職責;
(四)在本市工作或生活,具備能夠勝任正常的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的身體健康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行政執法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或被仲裁委員會除名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行政執法監督員職務的;
6.存在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履行監督員職責的。
二、選聘范圍
(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或無黨派人士,專家學者;
(二)新聞媒體、企業單位從業人員,社會團體、行業協會負責人,基層群眾代表,人民監督員;
(三)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律師;
(四)其他符合條件的有關人員。
三、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職責
行政執法監督員在市司法局組織下,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行政執法工作職責情況依法進行監督。職責權限主要包括:
(一)依法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
(二)應邀參加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三)受市人民政府或市司法局委托就行政執法中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
(四)圍繞推進全市構建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制度、提升行政執法水平等方面,參與市司法局組織的相關調研、評估、論證、培訓等有關工作;
(五)對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六)市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事項。
四、聘任程序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
采取個人自薦、單位推薦、定向選聘等方式。
個人自薦、單位推薦需下載填寫《陽江市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推薦)表》(見附件),將表格和個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明電子稿通過郵箱發送至陽江市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電子郵箱:yj3324827@126.com)
并將紙質材料郵寄(或送達)至陽江市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信封上請注明“行政執法監督員報名材料”。
郵寄(或送達)地址:陽江市江城區東風三路107號,郵編:529500,聯系電話:0662-3317894,聯系人:王婷。
紙質材料包括:
1、《陽江市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推薦)表》(表格雙面打印<蓋章>)一式四份;
2、近期大一寸藍底正面免冠證件照片4張;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一式四份。
(三)審核批準
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對自薦人員、單位推薦人員和選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經驗、能力、業務專長等因素擇優擬聘,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爭議的擬聘人選,由市司法局正式聘任,頒發行政執法監督員聘書,并向社會公告。
五、聘任期限
行政執法監督員實行聘任制,任期3年。聘任期屆滿需要繼續聘任的,按照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聘任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內實行動態管理,市司法局根據工作需要和履行職責情況,可以對行政執法監督員進行適當調整。
六、其他事項
行政執法監督員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無工作報酬,由組織行政執法監督活動的市司法局為行政執法監督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附件:《陽江市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推薦)表》
陽江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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